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校地合作广度和深度,按照西咸新区关于开展“人才链主”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工作目标
为加快形成以人才引领科技成果加速在地转化、科创企业加快聚链成群的创新发展体系,西咸新区计划用 3 年时间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批次遴选 50—100 名懂技术、有成果、想转化的人才到新区产业发展一线担当“人才链主”,围绕加速人才引育、集聚创新资源、落地科转项目、优化创新服务等目标,深化校、地、企合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培育孵化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项目,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加速升级。
二、推荐人选条件
有意愿到产业发展一线服务锻炼、担当“人才链主”的教学科研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应为我校正式或签订 3 年(含)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
2.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位,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3.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优先支持 45 周岁(含)以下青年人才。
三、选聘程序
1. 校内推荐。各有关单位按照推荐人选条件和服务锻炼岗位需求,重点推荐1—3名人选,由学校与西咸新区沟通确定初步选聘意向。
2. 岗位匹配。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由西咸新区建立储备岗位清单,明确人才需求方向,储备岗位为人才、发改、科技、工信等经济领域部门以及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运营企业副职相当岗位。
3. 确定职责。西咸新区商学校及意向人选,明确“人才链主”到岗后工作职责、目标任务、考核管理等事项,确保“人才链主”服务有机会、干事有条件、贡献有衡量。
4. 聘任上岗。由西咸新区相关部门举办“人才链主”聘任上岗活动,组织派出单位、接收单位、“人才链主”签订三方协议、颁发聘书,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四、支持措施
1. 待遇保障。“人才链主”聘期一般为 1 年,期间实行弹性工作制,享受新区“秦创原创新人才”政策待遇。聘期内人事及工资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聘任“人才链主”所任职务不占部门领导职数。聘期内表现优异,且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及“人才链主”三方协商一致的,经接收单位推荐,可续聘一个聘期。
2. 金融赋能。由西咸新区相关部门联合基金、银行、保险等机构,合作推出“人才链主”定制化“投贷保”联动金融支持产品,为“人才链主”提供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
3. 项目支持。由西咸新区相关部门围绕“人才链主”引荐、参与项目,举办专项人才项目路演活动;引入专业创投服务机构,为“人才链主”项目提供团队搭建、企业开办、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管家式服务;鼓励“人才链主”与区内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转化自有科技成果。
4. 政策扶持。“人才链主”聘期内依托新区落地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和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链主”举荐人才可优先申报新区“校招共用”专项,并享受专项扶持引导资金支持。
五、具体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西咸新区“人才链主”的人员,认真填写《西咸新区“人才链主”选聘报名表》,提交至院系。由院系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将推荐意见和报名表于2026年6月25日12:00前提交至高层次人才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朱家栋;联系电话:029-88308381。
附件:1. 《西咸新区关于开展“人才链主”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2. 《西咸新区“人才链主”选聘报名表》
高层次人才项目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