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外国专家局通知,为促进我省引进国外人才智力成果的消化、吸收、创新和推广,推动引智成果推广体系建设,根据《陕西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试行办法》(陕外专发〔2003〕40号)规定(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17年陕西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以下简称“引智基地”和“示范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陕西省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二)有一支较高水平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具备较强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能力,以及示范推广和市场开发能力;
(三)申报引智基地和示范单位的成果,必须是在相关领域通过引进国外智力并消化吸收所引进的新品种、新技术及先进的管理经验,适合在本地区、本行业推广并能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申报现代农业领域引智基地和示范单位,必须以围绕我省主导产品引智成果;
(四)推广的引智成果必须是技术上成熟、品种质量稳定、易于产生规模效益、已推广两年以上,并有一定的推广业绩;
(五)申报应考虑区域和行业的合理布局,以单项产品、单项技术为主,一家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
二、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和其它说明材料(如省部级以上产业化及科研项目立项资料,获奖证书等)(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PPT格式幻灯片电子文档介绍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引智工作开展及引智成果情况,以及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等情况的PPT格式文档,提供幻灯片10—20幅(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于2017年5月26日前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
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电话:88302962
陕西省外国专家局联系人:唐菲、张海鸥、王静
电 话: 029-87290750、029-87293648
E-mail: 812799035@qq.com
附件:1.陕西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申报表
2.PPT主要内容
科技处
2017年5月2日